浪琴翠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浪琴翠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且原则上党员比例要达到50%以上,最低不少于30%。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可以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推荐或者业主自荐、联名推荐,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与确定,审查时可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联审,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回复意见,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业主报名前须在小区内自住,房屋出租或者空置不得参选;
(七)商铺业主报名前须在商铺自营或者在本小区居住;
(八)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九)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十)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通过其他方式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十一)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六)鼓励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自愿签署《浪琴翠园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承诺书》,作为投票时增信措施。
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三、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
(一)业委会任职期间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二)业委会任职期间不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三)拒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超过6个月以上的;
(四)业委会任职期间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五)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业委会任职期间利用黑恶势力干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七)业委会任职期间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八)业委会任职期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九)业委会任职期间存在违法搭建、装饰装修等行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业委会任职期间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十一)业委会任职期间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十二)业委会任职期间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侵犯业主共同利益的;
(十三)业委会任职期间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或停车费等应缴费用;
(十四)业委会任职期间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拒绝或者放弃履行职责的。
业主委员会应将业主大会关于是否终止上述委员资格的决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不少于7日。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浪琴翠园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一)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为截止;延期次数由社区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在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并将延期事由报街道办;
(二)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三)报名人数大于8人时,通过报名候选人集体内部推选的方式产生,内部推选方式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起草制定,内部推选须参选人本人现场投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不得采取电话录音表决意见;
(四)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浪琴翠园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2月6日9时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前到余杭塘路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12月12日17时前交至余杭塘路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来蕾,联系电话:56318019
特此公告。
杭州市浪琴翠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