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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惠名苑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新惠名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44 2023-06-22 22:17:50

新惠名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新惠名苑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简要说明:

1.物业费最高限价:

根据小区原物业费标准执行作为最高限价执行;

高层住宅1.9元/月·平方米(含能耗);

商铺3.50元/月·平方米;

车位管理费60.00元/月·个;

2.合同年限:3年;

3.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乙级及以上服务;

4.成立选聘小组5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业委会委员2人(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2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业主代表2名,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如报名人员超过2名,则评选当日到业委会办公室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不来则视为放弃权利)。

议题二:增补新惠名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3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4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3年7月14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1-2-201社区活动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设在:1-2-201社区活动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曾家桥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新惠名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6月22日

抄送:曾家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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