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山水华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

绍兴市山水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36 2021-05-30 10:31:57

尊敬的山水华庭小区全体业主:

浙江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发函给本小区业主委员会,至合同期(2021年5月31日)满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并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全体业主打造更优质的居住环境。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征得灵芝街道临江社区的同意,决定启动物业企业选聘的工作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的:

为切实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给全体业主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通过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拉升小区品位,提高房屋升值空间。

)项目交接时间

暂定2021年9月1日0时

)新物业服务合同要内容

1、合同期叁年;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类别

收费单位

原收费标准

拟招标收费标准区间

评标办法

排屋建筑

元/平方米·月

1.80

2.15-2.30

每高0.05分,扣1分,不足0.05分按0.05计算

排屋架空层

元/平方米·月

0.80

0.90-1.00

每高0.05分,扣1分,不足0.05分按0.05计算

高层建筑

元/平方米·月

1.10

1.35-1.50

每高0.05分,扣1分,不足0.05分按0.05计算

商铺

元/平方米·月

1.10

1.35-1.40

每高0.05分,扣1分,不足0.05分按0.05计算

高层能耗费

元/平方米·月

0.30

0.30

固定

车棚

元/个·月

10-15

15.00

固定

地下车位

元/个·月

35.00

40.00

固定

地下车库

元/个·月

35.00

40.00

固定

)选聘工作代理机构

委托绍兴上虞立德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组织物业选聘(招标工作)、最终的二选一业主大会表决工作,代理费用由中选物业企业承担。

)选聘时间

暂定2021日至2021日。

(七)物业企业报名条件

(一)竞聘人一般资格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物业经营许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有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有高层小区物业管理经验;

3、企业近二年内,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批评过的物业服务企业;

4、在绍兴市区域内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有效期内的;

5、小区业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所属或持股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聘。

(八)选聘程序及方式:

通过绍兴市物业协会公众号、小区公告栏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通过竞聘的方式(竞选文件综合评分法)选出2家入围企业,再通过业主大会会议“二选一”表决确定最终中选物业服务企业。

(九)选聘评分小组成员

在临江社区的监督指导下,组成评聘委员会5人,其中行业专家3人,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及业主代表2人。

(十)其它要求

服务标准及考核标准:参照二级以上物业服务标准制订本小区详细的服务标准和考核标准,按规定缴存履约保证金。详细要求请参阅选聘文件。

 

公告期七天,自2021年5月12-18日,对此方案有异议或有更好建议的业主请于2021年5月18日17:00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发布业主大会会议公告,由全体业主进行表决此选聘方案。

联系人:临江社区办公室联系电话:13957569088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