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香源公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香源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90 2024-12-20 17:16:55


香源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香源公寓管理规约(草案第二稿)

议题二:表决《香源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三:选举香源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电子业主卡):2025年1月5日00:00至2025年1月11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12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2日 12:00 止(1月11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1月12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5年1月12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物业服务中心二楼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QQ、微信、电子邮件)查收确认。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七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物业服务中心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含微信或其它专用程序):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手机验证码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电话方式: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业主登记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发放、回收表决票。电话应录音,其内容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同意计入多数票”或“随多数”“随大流”等意愿表达的视为其已参与表决,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欠缴物业相关费用 6 个月以上,以及其他违反《杭州市下城区香源公寓管理规约》损害公共利益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水漾苑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香源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