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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源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香源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27 2024-11-29 16:24:30


香源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香源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2.住宅业主报名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居住累计满9月以上;当选后保证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居住满9月以上;

3、有履职能力,并充分理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4、有充足的履职时间,能经常参加各种会议、谈判,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已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任期内将房屋出租、出借、空置的;

2.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3.不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其它业主公约的;

4.欠付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水电费、公共能耗费的;

5.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

7.有接受物业公司或与本物业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现金、优惠等利益或好处的(但全体业主普遍享有的优惠除外);

8.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9.有侵占公共部位、侵占或挪用公共财物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证属实的;

11.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12.已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13.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14.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8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8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涉黄、赌、毒人员的;

15.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6.同时已在其它小区参加业主委员会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香源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香源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1月30日9时至2024年12月6日17时前到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印康庭2幢商28号)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12月6日17时前交至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印康庭2幢商28号)。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刘蔚联系电话:15158893271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香源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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