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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颐景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丁兰社区颐景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阅读量:920 2021-04-29 11:59:34

颐景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颐景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8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若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得票数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超出数量的候选人不列为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可以根据第三十条列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2.若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下列第13种方式产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1)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补选;

(2)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重新调整确定候选人后,重新进行补选;

(3)减少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人单数的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三、本物业管理区域设立候补委员,具体规定如下: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候选人,未能当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的,可以按照得票多少,依照顺序列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总数的50%。

四、表决时间

选举颐景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丁兰社区颐景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21年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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