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兰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住宅物业服务费由0.65元/平方米/月调整至0.85元/平方米/月;
说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多年来一直处在0.65元/平方米/月的低价位,虽有电梯广告等收入的有限补助,但也已难以适应各项服务成本的上涨和维持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为确保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能稳定正常运转,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结合物业服务成本和参考同类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拟将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由0.65元/平方米/月调整至0.85元/平方米/月。
议题二:表决《丁桥兰苑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说明:为缓解本小区业主停车难的问题,在考虑优先解决业主本人首辆小客车停放的前提下拟定该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小区公告栏)
议题三:表决从本小区经营性收入中补贴四万元/年给物业公司用于大件垃圾的清运;
说明:本小区经常有大量的各类大件物品丢弃或堆放在楼道和架空层,既影响环境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目前,小区垃圾清运费已从几年前的200元/车涨到了1500元/车,平均每月物业公司为此支付的清运费达20000多元。为能保持小区楼道、架空层的畅通和清洁,拟将从本小区经营性收入中补贴四万元/年给物业公司用于此类垃圾的清运。
投票时间:
1.电话投票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9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的,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票数时间:2021年7月19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丁桥兰苑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2.电话通知投票(录音);
3.手机短信、微信、QQ 确认;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上述2、3、4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投票箱设在:1.本小区西门门口,2.本小区北门门口;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电话确认表决内容(录音);
4.手机短信、微信、QQ 确认表决内容;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上述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 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的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蕙兰社区进行监督。
为维护本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生活的正常进行,请全体业主踊跃投票表决。
本次业主大会会务服务单位云耐公司联系人:沈经理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丁桥兰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2021年6月24日
抄送:蕙兰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