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兰苑小区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业主委员会会议,经讨论,现将会议决定拟提交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由0.65元/平方米/月调整至0.85元/平方米/月;
说明:由于目前小区物业费较低,导致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在住建局进行备案工作,会影响到小区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且经调查,目前周边已无类似物业费的小区。
二、表决《丁桥兰苑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草案)》(详见附件);
三、表决由小区经营性收入补贴四万元给物业公司用于大件垃圾的清运;
说明:丁桥兰苑小区十多年来,部分业主已对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搬家都有大量物品丢弃或堆放在楼道和架空层,既影响环境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目前、垃圾清运费已从几年前的200元一车涨到了1500元一车,每月物业公司平均运费都达到20000多元。根据目前的物业收费情况,物业公司已不堪重负,难以维续。
如对以上拟提交业主大会决定事项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1年5月2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投放到业委会办公室门前设置的意见箱内(16幢3单元铁楼梯二楼),业委会将通过会议讨论后及时给予回复。我委将综合考虑相关建议后拟订表决稿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丁桥兰苑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附件内容详见小区宣传栏)
杭州市丁桥兰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抄送:蕙兰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