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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桥兰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丁桥兰苑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18 2024-08-11 16:35:59


丁桥兰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议题一:表决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其中改造资金10%由物业维修资金支出

说明:二次供水改造总预算约为2400万元,其中费用90%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10%部分(约240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后为准)由政府监管的本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支出。

2.议题二:表决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适格诉讼主体

说明:授权业主委员会在以下范围内提起诉讼或者应诉:①、向杭州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追讨小区经营性收入、及其他物业服务相关的与龙华物业的纠纷;②、向小区共有商铺租赁户或占用人追讨租金或占有使用费等费用,并主张其他权利。

授权诉讼相关费用的支付,具体以法院和第三方开具的费用凭证为准。

3.议题三、修订《丁桥兰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说明:针对上述议题二及其他事项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做条款修订。

4.同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杭州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说明:满意度调查是民意调查,已参与调查未表明意见不计入已经表明的多数意见。

最终满意率= [(满意+基本满意)/回收有效样本数]*100%。

二、投票方式及投票时间:

1.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4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5日17: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17:00止(9月3日、9月4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9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9519:30。开箱唱票点:蕙兰社区邻里中心(华丰中路418号)

三、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7、8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或代收人在邮寄表决票的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经网络上(包括微信等社交软件)身份认证通过后查收确认表决票的;

6.业主本人实名认证或其确认的手机号码电话联系(须有录音)或短信回复确认的;

7.业主通过登记的电子邮箱查收确认表决票的;

8.其他可以确认参与表决的方式。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7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16 幢 3 单元 202 室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服务机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业主本人实名认证或其确认的手机号码电话(须有录音)或短信回复投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公共能耗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单个事项未表决按照单个事项弃权计票,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业主表达“同意计入多数票或者随大流”,视为其参与表决,其投票权数在所有明确意见的参与表决票唱票完成后计入赞同、反对、弃权中的多数票。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蕙兰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15日后进行投票。

 

 

 

您可以支付宝扫码进入“电子业主卡“、浙里办 APP 进入“e 房通”进行网络投票(未注册的请扫码后注册,必须是产权人才能注册 )

 

杭州市上城区丁桥兰苑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11日

抄送:蕙兰社区、绿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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