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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是大厦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求是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58 2021-10-04 12:21:28

求是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候选物业企业为:

1、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浙江三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附:《求是大厦物业服务合同》)


2、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求是大厦物业服务合同》)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19日至2021年1020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1年1019日至2021年1020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3.开箱统计时间:2021102014:30。开箱唱票地点为:花园亭社区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存根上签名;

(二)采取下列第1、2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求是大厦4楼物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花园亭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求是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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