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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学院华庭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华庭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08 2021-05-18 08:58:39


为规范学院华庭小区车辆行驶及园区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关于改革和规范杭州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园区停车概况

1、园区实行人车分流,东门人行出入口一进一出;路面无泊位,非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园区公共区域;地下车位1297个,其中公共泊车位84个(待核实)。

2、东门和西门为主要出入口,园区西面幼儿园门口斜坡不开放,作为备用出入口。

3、东门为主出入口,原则上大型车辆不给予通行(除消防、120等应急车辆外);西门为货运通道,设置临时卸货停车区域。

二、车辆管理原则

1、进入小区车辆分为月租车和临时车辆,小区临时停车管理收费自2019年02月道闸改造验收后正式执行,所有临时车辆均按现有《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2、小区停车费收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扣除服务成本外,将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拒绝缴纳临时停车费是侵犯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物业有权将其列入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黑名单,如情节恶劣可在业主群内及大门张榜公示。

3、小区出入口道闸统一采用车牌识别系统,车牌识别系统为一位多车设置(一个车位最多可以录入3块车牌),无车位车辆需门岗保安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临时车辆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4、车辆要有序停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或园区道路;禁止故意碰撞、损坏公共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5、有车位的业主应对号停车,不得停于自己车位外区域;无车位业主、租户停放临时停放区域,临时车位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停满后入口道闸不再放行。无车位的业主、租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一位多车第二辆以上(含)入场时按临时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6、停放车辆时,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在停车位内抽烟、遛狗,不随意丢弃垃圾及烟蒂,保持环境整洁。

7、如遇业主换车、系统识别错误、车牌记录错误等原因产生的有疑问费用,车主必须先行缴纳因停车产生的费用并在出口保安处登记,经物业核实确属误收的予以退还。误收款退还原则:每月25日至30日,物业核实后上报误收款明细并报备至业委会,由物业负责联系返还。

 

三、临时车辆进出管理

1、所有临时车辆均按《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进行计费,15分钟内免费,1小时5元,一天30元封顶(按次收费,24小时累计)。

2、小区有空余公共泊车位方可进入,并停入公共泊车位。事先未经业主许可又确需进入小区的,需配合保安致电业主核实、登记详细信息及去向后方可放行;未经同意,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3、 货运车辆需按管理人员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司机不得离车,并做到货卸车离。箱式货车,面包车必须开箱检查。装修及搬家车辆需凭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的《装修许可证》和《物资搬运放行条》方可进出小区。

4、 经核实的特殊车辆直接引导放行,不收停车费。

5、接送车辆尽量停在小区外,确需进入的经门岗核实后方可进入,驾驶员要留下有效联系电话,服从指挥。

 

四、车辆保用人须知

1、车辆禁鸣喇叭、控制车速,等挡车杆完全抬升后方可通行,保持安全距离。

2、禁止在园区道路上和大门口测试刹车、练习驾驶、修理或洗车等。

3、车辆车头朝外停放,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意外事故。

4、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停车场,请监护人妥善看管,以免发生危险。

五、违规的责任及处罚

1、所有车辆车主不得拒缴或者瞒报信息少缴停车费用。如有违规,物业有权将其列入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黑名单,并在小区通报。

2、对于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停放的车辆,物业在电话及上门劝说无果后锁车;并在挡风玻璃上放置《锁车告知书》,并用雨刮器压住。

3、下列行为之一者,首先由物业服务中心处理或报请业主委员会协调处理,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1)车辆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园区的或车辆堵门等严重扰乱园区正常秩序的行为。

(2)车辆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故意把车辆停放在园区交通道路上,造成交通堵塞的。

(3)园区内行驶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或他人车辆损害且协商无果的。

(4)损坏他人车辆及财物的。

(5)违规停车、行驶造成严重损坏公物、路面、绿地等不良后果的。

4、下列行为之一者,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公示:

(1)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主干道和消防通道者,如有发现,通知立即移车,否则物业将进行锁车处理。

(2)地下车库遛狗等不良行为者,第一次由物业工作人员现场或上门进行劝导,对于不听劝导仍继续违规者,将对当事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公示。

(3)随意占用地下车库公共区域堆放物资,乱停放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行为,第一次由物业工作人员现场或上门进行劝导,对于不听劝导仍继续违规者,将对当事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公示。

(4)随意占用他人车位,在接到物业工作人员通知移车,未按规定时间移车的行为,将进行锁车或移车处理;

(5)凡有自有车位的业主必须将车停放到自有车位上,不得停放公共车位,如有发现,第一次通知立即移车,否则物业有权进行锁车处理。第二次除锁车外,将对当事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公示。

5、所有因违返本管理规定,通知移车,车主务必在10分钟之内将车辆移走,如10分钟内未及时赶到,由物业工作人员锁车。

6、凡是违返本管理规定、交通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当事车主负全责。

七、违规的认定及取证

1、车辆的违规认定,以物业服务人员和业主提供的显示具体时点、车牌号码或时显区别于其他车辆特征的照片或录像资料为准。

2、违规车辆的违规记录,由物业服务中心整理归档,并上报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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