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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头陈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公告

城厢街道湖头陈花苑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3 2021-02-26 14:20:08

湖头陈花苑小区全体业主:

湖头陈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2月25日09:00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就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事项进行了讨论,现将会议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湖头陈花苑小区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详见附件)

1、物业服务期限:二年;

2、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优于乙级服务标准;

3、物业费最高限价:(物业费由业委会支付50%(按季度考核结算)、业主支付50%,若业主在每个收费周期开始至3个月内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承诺业主缴纳部分按90%收取)

多层2.30元/平方米/月(含能耗费)

高层2.60元/平方米/月(含能耗费)

商铺2.80元/平方米/月(含能耗费)

地下车位管理费(含所有非机动车库管理费)60元/月/个

4、关于小区内空置房产(含住宅、商铺)的物业费收取:物业服务企业需承诺只收取由业主委员会支付的50%物业费(业委会需要提供空置房名单);

5、1幢农贸市场与白馆用房、1所幼儿园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需承诺只收取由业主委员会支付的50%物业费;

二、《湖头陈花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详见附件)

三、在萧山区政府(区职能部门)明确的安置房物业费收取政策出台前,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用在年终由业委会等额返还给业主。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5日),各位业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1年3月5日17:00时前提交至湖头陈社区居民委员会。本次公示结束后,若无业主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方式:0571-82365508

 

附件一:《湖头陈花苑小区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

附件二:《湖头陈花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城厢街道湖头陈花苑业主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抄送:城厢街道办事处、湖头陈花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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