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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修订内容:【拟修订内容二】业主文体活动和业委会工作团队团建的补贴和报销细则

杭州市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28 2021-03-04 09:56:04

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依据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实行最广大业主利益基础上的民主集中,规范财务管理,增强财务透明度,正确处理小区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小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资产保值、增值。

1.2 财务管理主要任务

1) 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主委员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2) 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公共资产的流失,并使其保值增值;

3) 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内部财务状况;

4) 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对物业服务企业财务进行审核,对其财务收支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5) 编制财务登记和会计报表接受业主监督,每半年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章 经费筹集方法

2.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

1) 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如停车费、广告费等)的收入;

2) 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

3) 其他由物业管理活动产生的合法收入。

2.2业委会经费不足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小区内公告7天,按照实际的需要筹集使用。

 

第三章 经费的适用范围

3.1业委会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使用,严禁铺张浪费。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业委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业委会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经费和工作绩效补贴三大类。

3.2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详见《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3.3 工作经费开支包括以下几类:

1) 办公经费类:包括日常办公开支、交通费、通讯费、广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2) 会议经费类:主要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专用开支等。

3) 工作绩效补贴类:包括聘请专职秘书、干事、会计、业主大会宣传员和第三方的服务费,业委会团队绩效补贴等。

4) 组织活动类:包括

A. 为丰富广大业主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区内组织的相关文体活动的经费。

B. 为确保外聘员工在内业委会工作团队的高效合作、工作流程执行和持续优化,组织的相关团建活动经费。

5) 其他类别: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使用的其他费用。

3.4 工作绩效补贴细则

1) 秘书、干事、会计、业主大会宣传员、社团长及分社团负责人等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补贴

A. 秘书、干事等全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补贴由年终绩效评估结果决定:

a.每年一次由业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合格”和“不合格”二选一,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劳动合同年12月底前到期的,在到期前1个月完成。

b.年终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可额外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金;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当年年终绩效补贴,并由业委会二次审核,决定是否限期解除劳动合同。

B. 专职工作人员的节假日福利:每年劳动节、中秋节、春节各发放一次,秘书、干事等全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次200元,业主大会宣传员等兼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次100元。

C. 秘书直接管理干事和业主大会宣传员的日常工作,辅助业委会对干事和业主大会宣传员等进行绩效评估,负责专职工作人员的补贴登记和发放等。

D. 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a. 备案身份证信息,服务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b. 为保证业委会工作团队的可持续发展,业主大会宣传员、社团长及分社团负责人等兼职工作人员不直接采用绩效考核,每年一次由同工种兼职人员进行内部无记名投票,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

c. 无记名投票内容,可以评选出表现优秀者和不符合工作要求者。得票数排名前三的表现优秀者额外一次性授予每人200元补贴。不符合工作要求者,如无记名投票数超过半数,下一年度不再继续留用;

d. 有业主或第三方投诉的,经业委会证实为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第一次沟通警告,第二次酌情取消相应绩效补贴,第三次经业委会表决通过后可进行辞退。

E. 秘书、干事等全职工作人员,每年有5天带薪年假,离岗时间2小时以内须请假但不占用年假,2小时以上须占用年假。

F. 具体细则如需调整的,以业委会最新表决情况为准。

2) 业委会团队的工作绩效补贴

根据《业委会年度满意度调查》结果,业委会团队可获得相应工作绩效补贴,具体细则规定如下:

A. 《业委会年度满意度调查》建议和《物业年度满意度调查》一起每年度组织一次,组织形式可以是书面或网络抽样调查,但必须是可以追述到房号的实名制调查且必须超过300份,若该年度没有组织的,则该年度不得发放工作绩效补贴;

B. 工作绩效补贴对象为全体业委会成员,从每个新年度1月份开始,根据业委会剩余不同任期时限,额度规定如下:

a. 业委会任期是完整年度的,最大额度为50000元,最小额度为0元;

b. 业委会剩余任期不足半年的和换届后新一届业委会任期未达到半年的,考虑到换届交替期间工作量巨大并且要保证业委会各项事务正常运转,任务繁重,可以不做满意度调查直接发放最大额度50%的补贴;

c. 业委会剩余任期超过半年的,在卸任前可以进行《业委会满意度调查》,根据工作绩效评价发放补贴,最大额度为100%。

C. 工作绩效评价,根据《业委会年度满意度调查》投票结果划分为以下3个等级:

a. 投票选项“不及格(60分以下)”占比大于20%的,工作绩效补贴为0元;

b. 投票选项“不及格(60分以下)”占比小于20%和“良好(80分以上)”占比大于60%,只达                            到其中之一的,工作绩效补贴为最大额度的50%;

c. 投票选项“不及格(60分以下)”占比小于20%和“良好(80分以上)”占比大于60%,达到两项的,工作绩效补贴为最大额度的100%。

D. 工作绩效补贴在业委会成员间的分配原则为多劳多得,着重补贴工作量较高、付出时间较多、完成度较好或贡献度较大的委员,业委会正副主任可以视各委员绩效决定分配额度;

E. 各委员绩效主要依据可以但不限于业委会工作议题的完成数目和质量,除职务本身职责外,也可承接业委会其他重要项目工作议题;

F. 具体分配规则也可以由主任提议并由业委会成员过2/3表决通过后实施。

3.5 组织活动经费细则

1) 园区业主文体活动的补贴和报销要求如下

A. 园区业主文体活动的补贴分为两种:社团组织园区活动(长期进行)补贴,临时园区活动(不定期进行)补贴;

B. 社团组织园区活动(长期进行),应当由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成立,由社团长和各分社团负责人进行日常统筹管理,参与业主人数必须大于5人方可申请组建分社团,成员需实名制管理,已成立分社团的,除社团成员开展活动外,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业主的临时园区活动;

C. 临时园区活动(不定期进行),发起人为业委会或花城社团组织各小组长,参与对象为花城业主或住户,需提前2周向业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D. 社团组织园区活动(长期进行)补贴,原则上每个分社团每年固定经费不超过3000元,如参与业主人数特别多,活动反馈特别优秀等情况,经业委会记名表决通过后可酌情增加每年活动补贴,经费用于分社团负责人津贴、宣传材料、饮用水等相关公共支出费用,不包括服装费用、第三方训练费用等;

E. 临时园区活动(不定期进行)补贴,经费可用于活动组织、材料采购、设施设备租用等相关费用;

F. 补贴和报销必须符合业委会相关财务要求,申请获批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每次活动相关照片及有效票据,经业委会审批通过后给予发放;

2) 业委会工作团队团建活动的补贴和报销要求如下

A. 业委会工作团队包括所有正式委员及秘书、干事等全职工作人员,候补委员可以自愿参与;

B. 团建由业委会主任发起,为业委会会议性质,需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要求,团队所有成员都需要参与,如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的需提前请假,请假人数大于3人的应择期进行;

C. 以促进业委会事务合作高效、顺畅为目的,推进业委会和园区重要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具体要求;

D. 每年度团建次数应不少于1次,不多于2次,每次活动补贴标准不得高于200元/人。

 

第四章 费的支出管理

4.1 业委会经费实行正副主任审批负责制,所有经费的使用及票据必须经正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其审批权限为:

1) 一次性开支3000元以下由主任直接签批;

2) 一次性开支3000-15000元由正副主任签批;

3) 一次性开支15000-60000元应由业委会成员过半数记名表决通过,表决记录存档;

4) 一次性开支60000-120000元应由业委会成员过2/3记名表决通过,表决记录存档,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及线上公众号等渠道公示不少于7天;

5) 一次性开支120000元以上应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备注:公示期内有书面反对意见的,业委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如有30人以上书面反对意见或10人以上联名书面反对意见的,除按上述要求书面回复外,业委会应当召开业主专项座谈会,根据讨论结果修订方案后重新进行公示。未经上述程序的支出为不合规支出,可以上报社区等上一级单位给予指导。

4.2财务账目管理:业委会设会计一名(有会计执业资格证),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出纳一名(由秘书兼任),负责管理业委会专用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及库存现金,会计和出纳不得为同一个人。

4.3 现金管理:日常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现金必须存放在安全的指定位置,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建立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严禁截留、私分、公款私存,不得挪作他用,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4.4支付宝账户管理:2018年为地下室停车费限制现金缴费开设,目前收入来源为外围及地下室停车场车位租金、临时停车缴费、地下室仓库租金、园区摆摊场租费等。

1) 应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目前支付宝账户只对业委会经营性收入公共账户进行对公账户转账操作,严禁进行其他类型转账、支付等违规操作;

2) 支付宝账户每月月初将上月余额转入业委会大帐,收支明细凭证正副主任审批签字,定期由会计统计进每半年一次的财务报表。

4.5 财务风险控制

1) 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资金安全;

2)财务章和法人章不得由秘书(出纳)保存支配,应由业委会委员分开保管;

3)业委会所有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相关参与单位、方案和报价等信息,应保护其商业机密并遵守利益干系人回避原则,原则上只允许业委会成员及出纳(秘书)查阅,出纳(秘书)即是业委会记名表决结果的执行者,同时也是业委会权利的监督者。

4.6所有经费使用凭单收支,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每次出具财务报表时统一交回业委会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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