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滨景园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尊敬的海滨景园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筹备组已完成制订《海滨景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交审议稿》、《海滨景园管理规约(提交审议稿)》,依规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7人。根据海滨景园首届业委会筹备工作安排进程,经业委会筹备组讨论通过,征得沥海街道同意,决定召开海滨景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形式: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二、会议议题:
(一)表决议题:
1、表决是否同意《海滨景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交审议稿)》
2、表决是否同意《海滨景园管理规约(提交审议稿)》
(二)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
与以上议题相关的《海滨景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交审议稿)》、《海滨景园管理规约(提交审议稿)》、《关于海滨景园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正式名单的公告》等书面材料详见小区入口宣传栏。
三、会议时间及相关流程:
(一)投票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3月17日至3月22日,在街道、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海滨景园业委会筹备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工作人员发放并回收表决票及选票。回收后的票箱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封存及保管。具体安排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7日上午9:00至18日晚上21:00
2、电话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止(电话投票将会进行电话录音);
3、上门投票时间:2021年3月21日17:00-20:00。
4、开箱唱票统计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4:30,开箱唱票地点为:海滨景园物业会议室,欢迎广大业主到场监督参与。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唱票与统计:
1、由业委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及选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选举过程中无法联系或联系后没有投票的业主投票计入投票结果的多数票。
3、车位、车库、附房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三)会议结束后,业委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四)业委会筹备组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沥海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唱票和计票过程全程录像。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由海滨景园业委会筹备组委托绍兴上虞立德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特公告15天,期满后即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联系人:谢飞英联系电话:82776322
海滨景园业委会筹备组(居委代章)
二O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