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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银公寓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北银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3 2026-05-09 17:10:10


 

北银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钱塘区北银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低于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需业主自住,房屋出租或者空置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北银公寓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房屋等所有权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向小区发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公告》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公告》;

(三)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四)报名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五)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以票高者进入初步候选人,事后不得追究任何责任。候选人推选后进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开始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退出公选的,则由落选的候选人按照内部推选的选票高低依次补入,正式候选人公告后不允许退出公选。

五、请有意参加北银公寓第六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6年5月10日9时至2026年5月16日16时前到美达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6年5月16日16时前交至美达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杨善华,联系电话:0571-86092210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北银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抄送:美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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