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银公寓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续聘杭州久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杭州市下沙北银公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草案)》
说明:1.物业服务期限:两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2.服务标准:详见《杭州市下沙北银公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草案)》;
3.物业费:
下述费用与之前合同均无变动:
(一)个人产权房屋物业管理服务费:
1、1-3幢自住户按每月每平方米0.39元收取,出租混住户按自住户的2倍收取;
2、4-7幢自住户按每月每平方米0.54元收取,出租混住户按自住户的2倍收取;
3、8-9幢自住户按每月每平方米0.70元收取,出租混住户按自住户的2倍收取。
(二)单位产权房屋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
(三)商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收取。
(四)其他:
1.出租户住房面积不论大小只住一户人的按正常收费;(一户人是指以户口簿为准,一个户口簿上的不论多少人均按一户人收费;一套房子里住两户或两户以上均按群混住户收费。)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政府房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
(五)已售车位每车位60元/月收取管理费。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12:00止(10月29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10月3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00,开箱唱票点:业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第1、2、3、4、5、6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小区南门;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与表决(同意、反对、弃权、随多数)需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如有重复票按:杭州业主卡票>现场票>电话录音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美达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蒋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新区北银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