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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新园业主大会议题的公示

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1008 2024-07-12 15:54:50


东新园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结合《东新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召开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会议,经物管会讨论,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授权东新园第六届业主委员会(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香积寺东路99#、101#三层商业用房加装电梯。

简要说明:香积寺东路99#、101#三层商业用房前期规划未安装电梯,本楼幢二楼已出租给社区用作公益,公益享受对象亦主要为本小区业主,为方便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上下楼,有必要加装电梯,加装电梯费用由电梯使用方承担,建设完成后产权归东新园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同时负责日常维保等工作。

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提交至物管会。物管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书面地址:社区前台。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

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抄报:东新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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