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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新湖苑候选人内部推选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82 2024-06-08 09:30:07

东新园小区新湖苑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东新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东新园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选举办法的公告》等相关规定以苑为单位,分为七个区域:望景苑、雪峰苑、东荷星苑、新湖苑、孚信苑、茗盛苑各2人,公建配套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新湖苑共有5名业主进行报名。通过相关审查部门资格联审,现有5名业主符合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选条件。需在新湖苑业主参与投票不得低于50%,根据同意票数减去反对票数为被推举业主的净得票数,净得票数多的2位作为业主大会的正式候选人,净得票数为负数的不得作为正式候选参加全体业主大会选举。具体名单如下:

(以下排名以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推选工作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616日至2024年62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616日至2024年626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620日至2024年626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6月26日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东新园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专人入户送达时,由业主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在推选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2.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的;

3.通过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已送达业主的;

4.业主在网络投票平台上查收确认的;

5.业主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的。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推选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推选票:

1、设立投票箱回收表决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推选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中心公园社区党群驿站

2、专人入户送达、回收表决票: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表决票;

3、通过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通过挂号信、快递邮寄表决票(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通过音像、影像资料确认投票(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通过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需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坐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任何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废票处理,且废票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推选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推选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推选会议表决情况由东新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新湖苑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推选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8日

抄送:东新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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