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东新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东新园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选举办法的公告》等相关规定以苑为单位,分为七个区域:望景苑、雪峰苑、东荷星苑、新湖苑、孚信苑、茗盛苑各2人,公建配套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望景苑共有4名业主进行报名。通过相关审查部门资格联审,现有4名业主符合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选条件。需在望景苑业主参与投票不得低于50%,根据同意票数减去反对票数为被推举业主的净得票数,净得票数多的2位作为业主大会的正式候选人,净得票数为负数的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全体业主大会选举。具体名单如下:
(以下排名以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推选工作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2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26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6月26日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东新园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专人入户送达时,由业主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在推选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2.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的;
3.通过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已送达业主的;
4.业主在网络投票平台上查收确认的;
5.业主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的。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推选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推选票:
1、设立投票箱回收表决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推选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中心公园社区党群驿站;
2、专人入户送达、回收表决票: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表决票;
3、通过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通过挂号信、快递邮寄表决票(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通过音像、影像资料确认投票(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通过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需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坐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任何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废票处理,且废票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推选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推选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推选会议表决情况由东新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望景苑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推选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8日
抄送:东新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