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钱塘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萧山区春和钱塘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现就增补春和钱塘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且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候选人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本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8.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无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允许业主参选前补缴);
9.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等开展的培训。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3.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7.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8.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违反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等行为或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9.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
10.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增补春和钱塘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幢住宅正式候选人不得超过3人,商铺区域正式候选人不得超过1人。
1.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1.1社区两委推荐;
1.2小区党组织推荐;
1.3业主自荐;
1.4业主联名推荐(需10名或总人数10%以上业主联名);
2.报名人数等于4人,且未超过区域分配名额的,资格审查无问题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选举;
3.截止报名时间,报名人数超过4人,但某区域无人报名,则视该区域业主放弃名额,事后不得追究组织方的责任,缺额的人选由其他区域业主替补。
4.报名人数超过4人后的区域推选具体操作办法:
4.1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互相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4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2候选人推选后进入候选人初步公示的,在公示期内如有退出公选的,则由落选的候选人按照推选时的得票高低依次补入, 在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后原则上不允许候选人退出业主大会选举。
如果报名人数大于4人时,在上述多种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议事规则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的约定进行审查,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街道和社区审核把关。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请有意参加春和钱塘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6年4月8日9时至2026年4月14日16时前到杭州市萧山区金昌春和钱塘公寓5幢2单元业委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6年4月14日16时前交至杭州市萧山区金昌春和钱塘公寓5幢2单元业委会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806504001(微信同号)
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571-86698931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春和钱塘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抄送:美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