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1.2023年3月17日: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就小区地下车库渗漏水问题向法院起诉金昌公司,要求其履行修理、重作、更换义务。
2.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双方交换证据及意见。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律师提出对防水工程质量、漏水原因及修复方案三项鉴定申请,法院当庭同意漏水原因及修复方案鉴定。
3.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次诉前调解庭前会议,双方就金昌公司提出的原告主体资格异议及鉴定申请争议进行意见交换。
4.2024年5月-11月:收到司法鉴定方案,但因以下原因未能推进鉴定:
-漏水点位过多导致鉴定费用高昂(据收到的鉴定方案计算,仅原因鉴定一项的综合费用超过200万元);
-鉴定结果能否支持诉讼主张存在不确定性;
-部分业主对鉴定必要性及费用承担存在争议。
5.2024年12月:业主委员会换届,第三届业委会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原告主体资格。
6.2025年1月6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谈判,金昌公司提出以155万元和解,但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认为该金额较低,不足以弥补全体业主损失,且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尚未就调解金额的最低金额取得小区全体业主授权,故双方未就和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7.2025年1月15日:因鉴定事项推进困难且审理期限临近,为保障业主权益,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变更诉讼请求为:
(1)确认小区防水工程(含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及外墙面)防渗漏保修期为八年;
(2)判令金昌公司对清单内渗漏水部位及因渗漏水导致的墙面、地面破损、脱落、积水清理等承担保修责任。
8.2025年3月26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9.2025年4月29日:收到判决书,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二、本案当前进展及下一步计划
1.当前进展
(1)本案判决已作出,目前未收到金昌公司的上诉通知,该判决书已生效。
(2)双方虽未就原和解方案(155万元)达成和解,但双方仍有调解机会,以通过赔偿的形式彻底解决本案纠纷。
2.下一步计划
(1)委托律师向金昌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依照判决结果履行维修责任;
(2)就调解金额授权事项进行业主大会表决:拟就“全体业主授权第三届业委会以不低于180万元与金昌公司就本案进行调解”事项进行表决。
-若表决通过: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将申请法院组织双方再次调解,力争以180万元为底线达成和解,一次性解决小区地下车库渗漏水问题的赔偿问题,并尽快开展渗漏水点位的维修工作。
-若表决未通过:继续推进诉讼程序,但可能存在金昌公司拒不履行保修责任等风险。
三、律师风险提示
1.未经业主授权,调解事项推进困难
因涉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取得全体业主授权之前,业主委员会无法自行决定赔偿的最低金额,故现阶段金昌公司不愿意继续与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继续谈判,更无可能再次提高赔偿金额,因此需业主大会明确授权底线,以继续推进调解事宜。
2.鉴定与执行的客观困难
(1)虽已收到胜诉判决,但因未做修复方案鉴定,判决中并未确定可供执行的鉴定方案或相应维修金额,导致执行困难,故金昌公司可能拖延履行维修义务;
(2)可能需要另行启动鉴定程序以确定维修方案及维修金额,但费用高昂且周期较长。
3.金昌公司履行能力风险
若金昌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可能影响其履行调解协议(如有)或判决的能力,损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4.律师建议
(1)鉴于以上风险,与金昌公司就赔偿金额沟通调解依然是解决本案争议、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有益的有效途径,建议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后续争议;
(2)若无法推进调解,则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追究金昌公司的维修责任。
四、业主委员会建议
1.建议业主大会通过180万元调解底线授权:
(1)调解可快速解决争议,避免诉讼周期长、鉴定费用高昂、执行难等问题;
(2)180万元为综合考虑双方诉讼、谈判情况、鉴定费用及金昌公司责任、履行能力后初步确定的最低和解金额。
2.若调解失败,业委会将继续全力推进诉讼程序,并依法追究金昌公司的维修责任。
请全体业主对本案事项进行考虑、审议,届时充分行使表决权,共同维护小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