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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泊林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九堡街道兴安社区金泊林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33 2022-07-11 09:16:52

金泊林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金泊林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8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相关方法如下: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7人)的,则减少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的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三、设立候补委员的,未当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且得票数达到法定过半数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顺序选取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四、表决时间

选举金泊林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九堡街道兴安社区金泊林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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