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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投票计票说明

太阳国际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35 2025-02-18 16:55:52


一、正常表决

1. 表决意见为“同意”的计入同意票;

2. 表决意见为“反对”的计入反对票;

3. 表决意见为“弃权”的计入弃权票;

4. 表决人在表决票上明确表明随多数人意见,则在统计结束将选票计入意愿表达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最多的一项(多数票先按人数多少,若人数相等,再按专有部分面积大小),随多数不可以和其他选项同时选择。

本次推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为11名,“同意”数不多于11名表决有效(业主可以对16名候选人进行赞成、反对、弃权或随多数,赞成不超过11名为有效票);

无效票: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赞成超11名的、无法辨认业主信息的(如:不能识别投票人姓名及房号的)、随多数与其他选项同时选择或其他情况造成意见冲突的(如:1、选择随多数同时对其他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2、对某位候选者既选择赞成也选择反对或弃权的)均为无效票。

二、发生重复票情况的确认

1. 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日期相同,则以现场投票点那张为准;

2. 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与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一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注:业主在电话录音或者现场表决票上表明以此为准,以业主表明的最终意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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