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南岸明珠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恒逸南岸明珠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8选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的,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组成正式委员不少于5人且总数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组织。
3.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之日起,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业委会设立候补委员制度,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恒逸南岸明珠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
四、表决时间
选举恒逸南岸明珠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萧山区恒逸南岸明珠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20年1月4日